嘉质技监〔2007〕19号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
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全生产监察站,江桥质量技监所、安亭质量技监所:
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数据分析表明,2007年以来,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尽管各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0%,特别是起重机械事故仍呈高发态势,重大事故时有发生,1至4月份发生严重以上事故25起,死亡2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7%和53%。从我区情况看,今年以来已发生叉车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
最近,市局《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沪质技监特〔2007〕270号)以及区政府批转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办发〔2007〕32号)印发后,我局根据上级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嘉定的实际,决定立即在本区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政府监察部门依法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区特种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对象范围
我区公共聚集场所、重要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我区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
我区工业生产企业、货场(站)、物流仓库、码头等在用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
我区承压类罐车经营运输单位;部分涉及LPG储罐的加油站。
我区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隐患排查工作。
1、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是否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列入限期整改计划并制定有效监控措施。
2、本次排查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分类梳理,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员,要突出企业治理隐患的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
(二)关于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专项整治工作。
1、吊运炽热熔融金属起重机是否选用冶金专用起重机,工作级别为重级或特重级。吊运途径路线的下方及附近,是否还有人员聚集的休息或工作场所。
2、场(厂)内机动车辆是否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持证使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3、根据季节特点,在接近酷暑前,对承压汽车罐车进行专项检查,对我区部分涉及LPG储罐的加油站进行检查。
4、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在每日投入运行前,是否对相关设施进行试运行,以确保安全装置完好有效。在大型游乐设施入口,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游客安全须知。在高温季节、雷雨大风时,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停用室外设施。
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设备,要坚决停用,坚决取缔使用无证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严肃查处未依法登记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安全技术档案等违法行为,督促有关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布置阶段(6月底前)。
各镇、街道等安监站以及局派出机构要根据实际,制定各自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动员。局派出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会同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察站共同开展,有关报表和书面报告由局派出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
各镇、街道等安监站以及局派出机构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并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报送当地政府、我局和其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底前)。
我局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各区域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自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将加大督查力度,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严格督促落实。同时,迎接市局组成的督查组抽查。
(四)“回头查”再检查阶段(9月底前)。
各镇、街道等安监站以及局派出机构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的或带有规律性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组织“回头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同时,迎接国务院组成的督查组,对上海市进行的指导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要向当地政府主动汇报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在地方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认真搞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要建立主管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三)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要以此项专项行动为契机,将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消除严重威胁特种设备安全的各种隐患和问题,加快推进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对特种设备的关注程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与经验要大力宣扬,同时要向社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特种设备安全的氛围。
各镇、街道等安监站以及局派出机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组织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努力确保我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2、各镇、街道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隐患排查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分管副区长费小妹
上海市嘉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7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