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注销卫生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注销许可程序(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下列企业食品卫生许可注销实行公告,限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拟注销卫生许可。
1. 上海嘉定龙马酱品厂
2. 上海禾丰粽子厂
3. 上海嘉定永康米粉厂
4. 上海嘉定福元食品加工厂
5. 上海苏红纯净水有限公司
6. 上海义庆食品有限公司
7. 上海食必鲜食品有限公司
8. 上海味天调味有限公司
9.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康乐食品厂
10. 上海田园食品有限公司
11. 上海特索特食品有限公司
12. 上海森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
13. 上海开普敦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14. 巴比世家食品(上海)有限公司
15. 上海闽江食品有限公司
16. 上海宝糠调味品有限公司
17. 上海欣隆食品有限公司
18. 上海申佳米厂
19. 上海新辰味精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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