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质技监 [2008] 17号 嘉定区关于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预包装食品标识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贯彻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预包装食品标识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实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范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标识标注行为,提高全区食品生产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预包装食品标识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预包装食品标识得到显著规范,标识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利用食品标识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得到彻底杜绝,预包装食品标识合格率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区预包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在监管中发现的下列突出问题: 1.糕点产品不标注冷、热加工方式; 2.糕点、肉制品产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3.糕点、肉制品、蜜饯、酱腌菜等产品不按要求标注所用食品添加剂名称; 4.大米、干制食用菌产品不标注质量等级。 四、整治安排及措施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和培训阶段(4月15日至7月30日) 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培训《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准确掌握《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工作措施:组织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市局标准化处组织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培训,根据整治工作的需要,发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加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标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 (二)自查和帮促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工作目标:通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以及对企业的帮促指导,确保预包装食品标识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具体产品标准的要求。 工作措施:一是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根据《规定》和具体产品标准,对预包装食品标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自觉整改;二是组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预包装食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和具体产品标准的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帮助指导其准确标注;三是重点指导糕点、肉制品、蜜饯、酱腌菜、大米、干制食用菌等食品的标识标注,保证标识的准确性。 (三)查处和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工作目标:通过查处预包装食品标识违法行为,杜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利用食品标识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预包装食品标识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二是接受市局的监督抽查,检验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1.精心安排,密切协同做好培训宣传工作。 2.遵循自愿原则,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实际需求,组织企业参加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标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督促指导,要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整治工作有效性。 嘉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