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质技监 [2008] 23 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的通知 各许可证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告”的要求,我局将于20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2008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现将年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为保障北京奥运会和四川抗震救灾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开展的2008年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本次年审将防水卷材、农药、化肥、泵、电线电缆、轻小型起重设备、建筑用卷扬机、扣件、特种劳防用品、危险化学品、人造板等11类产品列为重点产品,全部进行现场核查,其他企业将按比例进行抽查。 二、年审对象:嘉定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2008年1月1日后首次获证的新企业不纳入本次年审范围)。 三、受理时间:2008年7月21日至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双休日除外)。 四、地点:嘉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受理大厅(博乐路89号)。 五、年审材料: (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含附件)原件; (二)《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2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四)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如卫生、安全生产、环保)需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件2份; (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原件(核实后退回); (六)监督抽查或委托检验报告。 《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可在上海市质监局网站下载,地址:http://www.shzj.gov.cn/col/col390/index.html。 获证企业应当如实提供年审材料,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上述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实。 凡逾期未申报年审的企业,质量技监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我局联系电话:59532904 59916589 联系人:严军 董舟舟 上海市嘉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七月七日 |